新修订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中,对警告标志内容有哪些调整?

问:

 

新修订发布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对警告标志内容有哪些调整?

答:

 

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以下简称“国标修订版”)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并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国标修订版”对警告标志的调整内容包括:

1.增加了交叉路口标志图形显示实际道路交叉形式、线条粗细示意宽度的规定。“国标修订版”7.2中规定,交叉路口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有交叉路口,注意横向来车。被交路比当前道路窄时,可用图形中的线条粗细示意相交道路的宽度。

2.增加了注意残疾人标志荧光黄绿底色的规定。“国标修订版”7.13中规定,注意残疾人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残疾人。标志底色可采用荧光黄绿色。设在康复医院、残疾人学校等残疾人经常出入地点前适当位置。

3.增加了电动自行车标志、交通事故管理标志、注意积水标志。“国标修订版”7.15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标志: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谨慎驾驶,注意电动自行车。设在经常有电动自行车横穿、出入地点前适当位置。“国标修订版”7.35中规定,交通事故管理标志:用以警告前方路段正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慢行、停车等候或绕道行驶。该标志为粉红色底或荧光粉红色底、黑文字。作为临时性标志设在进行交通事故管理的路段前适当位置。“国标修订版”7.45中规定,注意积水标志: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注意前方路段积水。车行道路面标高的最低点为注意积水标志零点的基准点。设在下穿道路等雨天易积水的路段,车行道路面标高最低处附近的位置。可在注意积水标志的上方设置“注意积水”辅助标志。

4.修改了路面高突标志的名称,改为减速丘标志。“国标修订版”7.28中将原标准“路面高突标志”名称修改为“减速丘标志”。

5.修改了注意保持车距标志的设置条件。“国标修订版”7.38中规定,注意保持车距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注意和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设在道路路侧干扰较少、行驶速度较高的路段前适当位置(原标准为“设在经常发生车辆追尾事故路段前适当位置”)。

6.修改了注意车道数变少标志的分类,由指路标志调整为警告标志。“国标修订版”7.40中将注意车道数变少标志的分类属性由原标准中的指路标志调整为警告标志。

7.修改了线形诱导标的分类,由指路标志调整为警告标志,并细化了线形诱导标的设置条件。“国标修订版”7.44中将线形诱导标的分类属性由原标准中的指路标志调整为警告标志。

8.删除了渡口标志、路面低洼标志、慢行标志、隧道开车灯标志、注意分离式道路标志。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王建强

本文刊发于《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02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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