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率先落地国家医保异地就医新规,出台《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操作规程(试行)》(简称《规程》)。《规程》主要有5大变化,包括异地就医实现备案“秒批秒办”,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享受跨省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便捷服务,异地就医人员就医地、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等。
具体变化包括:备案人员范围扩大,急诊抢救也可享受直接结算;就医地、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临时回厦也可持码卡就医;备案时长、次数无限制,取消最少3个月备案时限要求;补办条件更宽松,出院结算前补办也可直接结算;异地转诊网上可办,转诊就医人员实现指尖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线上渠道(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i厦门APP)或线下渠道(厦门e政务或翔政通或银城通自助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已办理亲情账户的参保人,也可委托亲情账户家庭成员通过上述线上或线下渠道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亲情代办”。
选定点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门诊、住院直接结算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的“全国联网机构查询”模块查询,或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模块查询,也可通过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查询。
持码卡就医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文/厦门日报记者 吴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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