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超 谢静 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8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盐亭县公安局获悉,犯罪嫌疑人姚某某、谢某某等7人,在3个月时间内非法捕捉8000余只蟾蜍,提取蟾酥获利近百万元。近日,警方依法将姚某某、谢某某刑事拘留。
“我们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3人在田里捉蟾蜍。”盐亭县公安局西陵派出所所长钟海峰介绍说,7月1日晚上10时许,民警在联盟村巡查时,发现路上有人头戴照明灯,手里提着塑料桶,不停地向稻田里张望。民警发现几人形迹可疑,拦下发现,桶里全是蟾蜍。
嫌疑人被刑拘
民警在现场查获蟾蜍共计59只,作案工具3套,另还查获大量未出售的蟾酥。随后,民警将3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蟾蜍的分泌物所提取的蟾酥,具有解毒止痛等的功效。主要嫌疑人姚某某是江苏启东市人,与盐亭县的谢某某是朋友。由于姚某某的老家有养殖蟾蜍的企业,姚某某就想在盐亭捕捉蟾蜍,提取蟾酥。
今年4月,姚某某、谢某某两人在盐亭玉龙镇及周边多个乡镇捕捉野生蟾蜍,准备提取蟾酥售卖牟利。同时,两人还发展朱某某、王某、谢某、李某、苏某某5名当地村民做下线。
“在短短3个月时间,他们就捕捉了8000多只野生蟾蜍。”钟海峰说,姚某某、谢某某从下线的手里,以每只10元的价格收购野生蟾蜍,提取到的蟾酥,以每斤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制药企业,估算获利近百万元。
查获的蟾蜍
钟海峰说,蟾蜍属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对农业有益。提取蟾酥会对蟾蜍造成伤害,即使提取后放生,蟾蜍也会因伤口感染而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捕猎野生动物达到20只(含20只)以上的,就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捕捉野生蟾蜍,已涉嫌非法狩猎罪。
8月5日,盐亭县检察院对姚某某、谢某某批捕。涉嫌参与猎捕野生蟾蜍的朱某某等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