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及家人能否和睦相处,同住一个屋檐下?邻居修房,将屋檐延伸到自家房屋上空,是否构成妨害情形?8月11日,景阳河法庭联合花坪政府、当地村委在花坪镇沈家荒村、田家坝村通过“巡回审判”、“评理说事”,成功化解了两起因房屋“惹祸”的纠纷。
当日上午,景阳河法庭将审判庭搬进了花坪镇沈家荒村委会。通过巡回审理,成功调解了一起困扰沈某一年多的共有物分割纠纷。
刘某与沈某去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后,这一年来,因家庭共有房屋如何居住使用频频发生口角,这俨然成为了沈某的心病。沈某只好将房屋共有人诉至法院,请求分割房屋。景阳河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考虑到刘某应诉时情绪较为激动,且该类案件在农村具有普遍性,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遂决定到该地村委会开展巡回审理。庭审现场,承办法官按审判流程查明基本案情,细挖双方争议焦点,倾听双方心声,然后与原、被告及当地村委会书记一同前往争议房屋查看现场,细研切实可行的房屋分割方案。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此案调解后已是下午两点多,骄阳似火,但高温无法阻挡景阳河法庭为民服务的决心和脚步。办案人员匆匆吃完午餐,马不停蹄,赶往了下一站。
向甲和向乙两家相邻而居,向甲对房屋进行修缮时,未经向乙同意,将其房顶屋檐延伸到向乙屋顶上空。向乙发现此事后,两家为此发生矛盾,多次经村委调解未果。向乙遂以向甲侵权,要求排除妨害诉至法院。景阳河法庭受理后将该案委派至花坪综治中心。11日下午,景阳河法庭与花坪政府一行前往花坪镇田家坝村,与当地村委围坐一团,就向甲和向乙间排妨纷争开展“评理说事”。通过唠家常、摆道理、摊心结,最终,二人在村委的主持下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向乙紧握法庭工作人员的手说到“真是太感谢您们了,可算是解了我心头的一块石头”。
景阳河法庭始终秉持以“司法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一下三民”活动,延伸法庭服务半径,走进乡间地头,畅通当事人说理渠道。针对辖区农村多发的物权纠纷、家庭纠纷等矛盾突出案件,将法庭搬到村委会,通过巡回审判促调解,评理说事止纷争,努力推动审理一案,教育一方,不断推动基层法庭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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