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雁塔区农林巷西安市种子公司家属院有业主为扩大户内使用面积,私自敲掉墙体,改动房屋结构,其他业主担心会影响居住安全。
记者调查:
8月8日早上10点半,记者来到位于雁塔区农林巷的西安市种子公司家属院内。记者看到,1号楼一单元一层东户卧室的窗户看上去明显与楼上其他几户的窗户不太一样,大约宽了40厘米。记者分别查看了这家住户和二楼住户的卧室发现,一楼住户私自拆除了卧室阳台窗户上的墙体,扩大了窗户的整体尺寸。另外,这家住户还将原有卫生间的一面墙体外扩30厘米,增加了卫生间的面积。而租住在这户的一家人表示,对房屋改动毫不知情。
“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会影响居住安全。”1号楼一单元5楼住户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小区是老旧小区,条件稍好的搬出去了,很多业主为了出租房子都开始施工,以此扩大房屋面积,获得更多租金。
记者了解到,该家属院内有两栋多层住宅楼,1号楼建于1991年,每层3户,共6层18户。
因为居民投诉,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会同第三方房屋安全专家也来到现场。经现场核查,与原设计图纸对比,1层东户变动主要有:原有卫生间隔墙拆除,后在原有隔墙北侧30厘米处新筑一道隔墙;南侧卧室阳台处窗上墙体拆除;原有开放式阳台变为封闭式。
8月9日,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问题的书面回复中称,经第三方房屋安全专家研究得出结论,卫生间变更的隔墙属于非承重墙体,该隔墙起到空间分隔作用,对主体结构不存在安全隐患;南侧窗上墙体拆除后,由窗上过梁承担荷载,原有开放式阳台变更为封闭式属于维护结构,对主体结构安全性不造成影响。
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拆除、破坏墙体、梁、板、墩、柱等主体和承重结构;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屋使用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有权向房屋使用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举报或者投诉。
“目前,虽然群众投诉的问题不会对该房屋造成安全隐患,但大家最好维持房屋的整体结构和完整性。”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说,已经要求该房屋安全责任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
对此,一位有10多年建筑从业经验的业内人士表示,非承重墙并非不承重,只是相对承重墙而言,是次要的承重构件,其实也是承重墙重要的支撑部位,若是整幢楼的住户都随意拆改非承重墙体,同样会给房屋安全带来隐患。
供稿:记者陈静 实习生程晓
编辑:行者无疆|审核: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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