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济宁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厅、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动邮件、快件收寄过程中的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通知明确:
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等同于实体身份证效力,用户可用于寄递业务中实名收寄场景;
山东籍居民在办理寄递业务时,可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
各寄递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所有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方法。寄递过程中,从业人员要积极做好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主动引导帮助用户使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
也就是说,以后寄邮件、快递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时,咱只要打开手机,亮“电子身份证”就可以了!
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如何使用?这份“说明书”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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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邹城市公安局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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