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中国上思融媒收集编辑:中国上思融媒
2023年1月9日,上思县法院思阳家少法庭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防城港市法院的首次生动实践。
上思县法院发出防城港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本案中,原告曾某与被告李某因家庭矛盾导致双方感情不和,原告认为其与李某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请求上思县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案件受理后,原、被告双方均向该院提交夫妻共同财产调查取证申请并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因该案件涉及对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等问题,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思阳家少法庭庭长、承办法官叶永秀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依据法院提供的《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表》真实、全面填报财产信息。
《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而出台的,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明确夫妻双方财产分割范围,提高诉讼效率。
下一步,上思县法院将坚持以思阳家少专业法庭为依托,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依法妥善审理涉家庭纠纷和未成年人案件,为和谐社会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