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两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防疫、审判“两不误”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钱军洋在庭审中。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宁 赵祺 张丽华 陈成报道)“原告,能听清我说的话吗?”8月11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线上完成七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庭审。

庭审中,通过多人视频的模式,承办法官核实当事人的信息,依法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视频流畅、音质清晰,效果良好。

无独有偶,8月11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钱军洋,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线上”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

网上开庭后,钱军洋又着手组织双方调解。从法理到情理,通过对相关情况逐一分析,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除了网上开庭、在线调解,乌市两级法院还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帮助当事人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是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吗?我要离婚!”8月12日,居家办公的乌鲁木齐县立案庭庭长常冰接到了一位当事人的电话。

在常冰的耐心引导下,当事人讲清了诉求。

原来,王女士与丈夫结婚17年。双方居家期间,因为生活琐事争吵不休。常冰决定对这起离婚纠纷先进行调解。

“你们的矛盾不是感情破裂引起的,而是缺少包容和关怀。”常冰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劝说。最终,二人和好,表示会彼此理解、珍视婚姻。

8月10日以来,乌市两级法院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外发布公告,鼓励诉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新疆”“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参与诉讼。同时,各院还对外公布了联系电话,方便诉讼当事人与法院沟通相关事宜,在线解答当事人疑问。

乌市两级法院执行局积极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灵活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接待当事人,充分运用网络渠道开展执行工作。

“我们积极运用智慧法院等信息化手段,力争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王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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