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检察:积极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突出民间借贷、企业破产、房屋买卖、驰名商标认定、“规模性造假”、“居间造假”等重点领域,促进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常态化。2020年,纠正虚假诉讼10090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352人,同比分别上升27.9%和6.5%。就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主题发布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第五号检察建议。邢台检察机关紧跟高检院、上级院工作部署,全面履职尽责,积极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强化调查核实,优化工作模式,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1-12月份,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20件,其中向公安移送涉虚假诉讼犯罪线索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裁定再审3件。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一方面,率先自主研发“民事网上检察室”虚假诉讼线索推送平台,发挥大数据在分析研判虚假诉讼线索方面智能、高效、客观的作用,为监督民事虚假诉讼提供科技硬支持。另一方面,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在主管检察长就数据共享达成初步共识的基础上,为更好沟通数据,专门组建部门主任牵头、副主任主抓、民事检察干警广泛参与、技术人员协助的工作小组,通过与中院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建立了全市生效裁判法律文书信息共享机制。截至目前,已调取六批数据,共计88362件。系统审查法律文书88362件,人工复核文书68804份,高风险线索25条,重点关注4条。其中一条是移送宁晋院办理的邱某与商某虚假诉讼案,经调查核实,商某为逃避法院执行、虚构26.5万元的债务,宁晋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经再审已将错误判决纠正。

构建基层协作机制。加强《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防范和惩治民事虚假诉讼的规定》学习、研究和运用,加强与法院、公安和司法局的沟通,构建基层协作机制。例如,临西检察院与临西县司法局、临西县公安局和临西县人民法院联合制发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试行)》,并在不断的司法实践基础上,对协作配合、程序处理上进行简化、优化。

践行协同办案机制。该市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依托“员额检察官包院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案件查办过程中,市院检察官对下级院办案情况实时进行督促指导,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基层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疑似虚假诉讼线索的,积极主动与包院负责的检察官汇报,形成了两级院高效、联动办理虚假诉讼的工作模式。

来源:河北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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