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淑芬一行到大城县人民法院,就该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中院领导听取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沛恒关于今年1-7月份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实地查阅了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档案资料。
李淑芬专委对县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安战果情况。如果有涉黑恶案件,要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准确把握证据方向,在案件定性、证据取舍上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作。二是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对已审结的涉黑恶案件要再次开展“回头看”,深挖有无保护伞线索。在日常案件审理中,包括民事案件中的虚假诉讼、套路贷案件,要认真摸排有无保护伞线索,细化线索摸排工作。三是强化工作机制运用。要将目前已建立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到日常刑事审判工作中,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逐步完善。四是认真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法律内涵,注重宣传发动,在遇到类似案件时要注意对该部法律的准确应用。
为做好今后相关工作,王沛恒院长表示:县法院将充分认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意义,聚焦工作重点,抓好案件办理,紧抓线索核查和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等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果。
作者:李铁静 | 编辑:焦子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