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方面举措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并就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政策、加快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畅通社会救助申请渠道、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救助情况报送等5个方面提出进一步要求。

  浙江各地结合实际纷纷出台政策,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据测算,浙江全省将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约3.78亿元,共惠及61.04万人,计划在8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的,且暂时得不到家庭支持人员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帮助其渡过难关。今年以来浙江共对12010人给予急难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2167万元。三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不断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宁波、绍兴等地将低保标准调整工作提前到上半年完成,60%地市低保标准在11000元/人•年以上,除金华市外均实现城乡同标、区域同标。四是关爱活动亮点纷呈。杭州市开展困难群众“送清凉”慰问活动,为12176户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共计852.32万元;丽水市创新实施“善居工程”,投入960万元对600户低保家庭的家居环境进行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98户。湖州南浔区创建“六有六无”救助服务项目,为全区困难家庭在困、医、学、居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长效帮扶,项目每年撬动慈善资金近200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0多万人次。绍兴市组织开展“绍兴有爱”消费券发放活动,向特困、低保、低边等困难对象每人发放面值500元的消费券,财政投入近2400万元。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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