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自己的路却“晃瞎”别人 超标LED灯不可取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电瓶车装超标LED灯,既不合法也不安全。8月13日凌晨,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七中队民警在在花果园延安南路上就遇到一辆这样的电瓶车。

  8月13日凌晨,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七中队民警在花果园延安南路设置夜间交通违法治理卡点,0时30分许,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的民警被一辆电瓶车的灯光亮晃了眼。民警立即示意电瓶车靠边停车检查,在检查时民警注意到之所以该电瓶车的灯光明亮刺眼是由于车主王先生在电瓶车的反光镜的位置安装了酷似一双“眼睛”的LED灯。

  驾驶员王先生说,由于自己经常上夜班走夜路,觉得电瓶车原厂的灯光不够明亮,所以才想出给电瓶车安装“眼睛”的办法,自己觉得既能照亮路又能增加美感,还为自己的“聪明”做法感到“自豪”。

  然而在民警的一番交通安全宣传后,王先生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现场对ELD灯进行拆除,同时接受了现场民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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