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的通告

(通告 2022年第13号)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共计20个品种,现予发布,即日起实施。

  如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我局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1.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目录

     2.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正文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目录(20个)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麦冬配方颗粒

16

淡附片配方颗粒

2

楮实子配方颗粒

17

附片(黑顺片)配方颗粒

3

韭菜子配方颗粒

18

大腹皮配方颗粒

4

青葙子配方颗粒

19

香加皮配方颗粒

5

黑豆配方颗粒

20

葵花盘配方颗粒

6

麸煨肉豆蔻配方颗粒



7

蒲黄配方颗粒



8

大黄(唐古特大黄)配方颗粒



9

高良姜配方颗粒



10

凤仙透骨草配方颗粒



11

番泻叶(狭叶番泻)配方颗粒



12

枸骨叶配方颗粒



13

土荆皮配方颗粒



14

救必应配方颗粒



15

薤白(小根蒜)配方颗粒



扫码查看附件2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