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打出“组合拳”,稳岗促就业

记者昨日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适用对象为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保险费数额低于100元的,按照实际数额补贴。将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纳入补贴范围。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平台范围为,菏泽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或总部在外地,长期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人员范围涉及,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且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一次、最高补贴100元,保险费数额低于100元的,按照实际数额补贴。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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