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有何判断标准?广州消防这样解释→

今天(8月17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双统筹系列发布之八项消防工作举措新闻发布会。其中,对轻微违法行为,广州消防提出教育引导为主、惩戒为辅的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机制。

柔性执法有没有判断的标准?“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要求,消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进行不断地探索。其中,首违不罚,推行教育为主,就是我们的具体工作之一。”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处处长汪艳飞在发布会上进一步解释说,具体来讲,消防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如果发现属于初次违法,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将主要采取以批评教育警示为主,不再实施处罚。这一举措既可减轻社会危害的后果,又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负担。“毕竟惩戒不是我们的目的,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接受消防安全理念,自觉维护自身和公共消防安全,才是我们执法工作的最终目标。”

“按照《消防法》规定,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行为,可以直接处五千到五万元处罚。”他举例说,“我们推出这种机制之后,发现这种违法行为,如果当场能够改正,而且是首次违法,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我们主要采取批评教育为主,可以不实施处罚。”这样,消防部门既实现了法治的公正包容,又避免了执法的机械僵硬,使柔性执法更贴近百姓的生活。

汪艳飞介绍,为避免出现随意性、选择性执法,广州消防还将对这项工作进行探索,进一步细化裁量标准,加强执法环节的内部监督,保证执法公正、规范、文明、理性,为广州市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容、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方晴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燕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燕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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