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如百卉之萌动
在江苏泰州姜堰检察
有这样一群青年
他们朝气蓬勃
对检察事业有着自己的思考和感悟
让我们一起分享他们的故事
倾听他们的声音
见证他们的成长
……
朱国权
朱国权,现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先后荣获泰州市检察机关个人嘉奖、泰州市检察院“青年人才”等荣誉表彰。近年来,他参与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选编》,相关工作做法得到《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另有2起案件分别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依法适用不起诉权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每逢节假日,我都会收到父亲发的微信,内容都是叮嘱我要认真工作,爱岗敬业,我知道,他是用自己三十多年的农电工生涯诠释着质朴的话语。
时光荏苒,我参加工作也十二年有余。于我而言,“爱岗”就是热爱检察事业,“敬业”就是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我对爱岗敬业的注脚,就是工作总要“多一份”。
解疑析难,多一份追问
还记得2018年9月的一天,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的20多册卷宗送到我的跟前,尽管涉案金额巨大,资金往来复杂,但结合扣押物证、书证以及相关涉案人员微信通信记录、银行往来流水等多方面证据,我们基本理清了案件基本脉络,犯罪嫌疑人胡某从多处购进大量散装药片、胶囊,组织人员包装制作假药,直至案发。
然而,公安机关查获大批假药成品、半成品及原料达270万余颗,在案证据却只证实了胡某在我区的销售线,如此巨大的生产量,绝不会只在小范围内流通,其他假药流向哪里?下游人员有无分工?是否已被打击处理?这些问题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现有证据已经可以定罪量刑,再查下去也未必会有结果,是顺着办下去,还是破除心中疑点?我们决定一探到底,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清胡某销售假药所用的全部银行卡交易记录、快递清单,让涉案人员辨识确认,对部分尚未鉴定的涉案药物,及时依法取得鉴定意见等重要证据材料。最终依法对胡某等多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实现从个案查处到精准打击犯罪链条的突破,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
检察人的履职尽责从来都是具体的,对案件多问一句为什么,就是对当事人多一份负责。主动担当,充分履职,把每一起案件办对、办好,维护群众利益,守护百姓安宁,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公正司法,多一份能动
去年4月,我协助办理了一起涉企职务侵占案件,企业员工在运输大宗散仓货物过程中监守自盗。通过全面梳理账目、实地走访调查,我认真核实了企业损失情况,督促涉案人员及时退还赃款,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除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还能做什么。后来,针对涉案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源点,我专门向企业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分析案件发生原因,建议企业加强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监管,在货车上安装GPS和360度无死角监控系统,建立双人送货制度,将货物损耗与奖惩挂钩,同时围绕防范职务侵占犯罪、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重点,主动上门走访企业,开展现场法治宣传,得到企业负责人的充分肯定,案件办结后,企业负责人还专程向我们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在如今考核“案件比”的情况下,案是客观的,件是法定的,唯有人是能动的,多想一步,多做一点,将依法办案与能动履职相结合,提升办案质效,以履职促发展,才能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释法说理,多一份担当
在办理A公司、田某涉嫌非法集资案时,因为涉案金额巨大,并有大量集资款得不到偿还,集资人情绪激愤,要求逮捕田某。集资人拿不到钱的焦虑心情我很理解,也认为应当对他们有所交代。
然而,适用逮捕措施,固然可以短期平息民愤,但从长远来看,只有企业恢复运转、盘活资金,问题才能解决。我们从法理、情理各方面向集资人解释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同时着手对田某及其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形成“固定资产清单”。根据序时进度对案发后田某还款情况进行统计,排出“还款情况清单”,证实其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偿还集资款。同时要求田某列明详细的“还款计划清单”,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能够确保在三个季度内逐步还清全部集资款,会同公安机关监督落实。看到明明白白的“三张清单”,集资人悬着的心也放下了,后来,田某也如期还清了全部集资款,得到了集资人的谅解。
成长感悟
身为检察人员,我们不仅要会办案,还要会释法说理。尤其是涉及民生民利案件,案件不能一办了之,在做出处理决定时,我们需要学会用通俗易懂语言去告诉老百姓案件办理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注重换位思考,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真正做到“如我在访”。
来源 | 泰州姜堰检察
编辑 | 武诗雨
审核 | 吴平 赵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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