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宋清影
实习生 杨杏楠
16岁的美国少女简是一名没有父母的孤儿,在得知意外怀孕后,她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了堕胎的请求。
然而,据美国国家广播公司17日报道,州法院根据堕胎法规定,以女孩还“不够成熟”为理由,禁止她堕胎。
佛罗里达州上诉法院(来源:美联社)
据《每日野兽报》报道,简告诉法庭她“还在上学”“还没有准备好要孩子”。
根据佛罗里达州相关法律,未成年人需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才能进行堕胎,简很明显不符合这项要求。因此,巡回法官詹妮弗拒绝了简的堕胎请求。
在法庭初次裁决后,简对结果进行了起诉。但上诉法院依然认为她“不够成熟”,无法自行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法官斯科特·马卡尔在一份意见中写道,简曾表示愿意把孩子生下来,但后来她考虑到目前的生活水平无法抚养孩子,因此改变了主意。
尽管简坚称自己能够作决定,但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对詹妮弗的决定表示尊重,并维持该决定。
佛罗里达州的堕胎禁令规定,怀孕15周后禁止进行堕胎手术,目前尚不清楚简怀孕的时间有多长,但在她最初向法庭提出请求时,她已经怀孕10周。因此简大概率面临的是被迫分娩。然而,简的监护人无法对她提供帮助,她也无法承担抚育孩子的费用。
据报道,佛罗里达州2020年签署了名为“SB 404”的法案,该法案规定未成年人需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才能进行堕胎。自从这项法案颁布以来,就一直饱受争议。
该州民主党发言人特拉维斯·鲁瑟曾经公开表达过对该法案的不满。鲁瑟抨击佛州州长德桑蒂斯称:“多亏了罗恩·德桑蒂斯,佛罗里达州现在正在强迫一名未成年人违背她的意愿生育。”
事实上,在今年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之前,佛罗里达州就签署了一项法律,规定禁止怀孕15周的女性堕胎,该法律也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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