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来临,气温升高,有关电动车自燃、充电失火的事故逐渐增多。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近日,南京各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在前期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摸排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统一部署,秦淮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质量监管科,执法大队,属地大光路分局、月牙湖分局执法人员对象房村一带开展专项检查。
重点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
此次行动旨在重点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否存在改装、加装蓄电池以及非法加装、改装座椅等不符合新标准的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进行了警示宣传教育,要求经营者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经营户承诺坚决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符合最新实施标准,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行动,共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10家,扣押电动自行车14辆,均涉嫌电动自行车座椅改装,已移交属地分局进一步处理。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先后对永阳街道、开发区、洪蓝街道的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开展检查,重点关注经营户销售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测量、对照合格证数据等方式,检查经营户是否有违法加装、改装等情况,或为使用者私自加装、改装提供便利的行为。截至目前,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已开展联合执法3次,检查经营门店30余家次,立案3起。
根据住建、消防、应急等部门要求,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当注意充电安全,在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不要淋雨充电、飞线充电等,充电结束要及时断开电源;避免长时间高温直射电动自行车,最好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有遮挡的阴凉通风处,避免电池内部热量累积,引发热失控。当长时间使用后,电池出现明显不耐用、鼓包老化等现象时,要及时更换新电池,确保电池的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电梯,禁止将电池带回室内充电。
记者 殷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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