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恢复性司法”理念!莆田2.5万尾黑鲷鱼苗放流

“哗……哗……”随着放生人员将一桶桶鱼苗倒入海中,一群群喜获新生的黑鲷鱼苗在水面稍做停顿,便欢快地向海中游去,一幅鱼水和谐的生态画面令放生人员感到十分欣慰。

8月16日上午,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黄石派出所、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在北高镇美兰渔港附近海域开展增殖放流主题活动。此次活动通过引导非法捕捞者刘某某购买约2.5万尾黑鲷鱼鱼苗放生,达到“非法捕捞必受追究、资源损害必须赔偿”的警示教育效果。

参与放流的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增殖放流活动将有效增加天然水生物资源量、提高水域生产力、改善生物群落结构、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这是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在放流现场,荔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下一步将持续探索、拓宽“水”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多元发力助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与引导,促进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相联动、修复与赔偿相结合、刑事追究与公益诉讼相衔接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扎实推进辖区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海域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来源:莆田晚报 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方圆

责编:林红霞

编审:严绍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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