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起诉书。一名重性精神障碍男子因与前女友董某某发生感情纠纷,遂将董某某租住的房间内物品放火引燃,检察院以放火罪提起公诉。
根据起诉书,2021年8月,何某与其前女友董某某发生感情纠纷,董某某因害怕被何某伤害而离开,何某多次联系前女友未果后遂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董某某租住的房间内物品放火引燃,造成房间被烧毁。
经火灾现场勘验,房东被烧毁财物价值约23161元,董某某被烧毁财物价值约20000元。
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故意放火的事实,经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何某进行司法鉴定,何某系重性精神障碍,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悉,何某2005年11月因抢劫罪被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2011年6月因盗窃罪被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8年10月刑满释放。
检察院认为,何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建议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游佳莉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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