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哈”落了7万元在共享单车上,民警10小时追回

 

“多亏民警帮我追回这笔‘救命钱’,发自内心感谢他们的帮助!”日前,余姚的陈先生不慎遗失了朋友的7万元医药费,被凤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寻回,“完璧归赵”交还到他的手中。

7万元遗失现金。

原来,8月16日凌晨1时许,陈先生带着7万元现金,骑着共享单车给朋友去送医药费。

到了目的地,陈先生将车辆归还后,却将包着黑色塑料袋的7万元现金遗落在车上。

10多分钟后,想起这事的陈先生匆忙返回,可放在车篮内的7万元现金早已不知去向。

三轮车驾驶人拾走了共享单车上的现金。

“这是朋友家属的医药费,白天就要存进去的,这可怎么办呢?”心急如焚的陈先生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陈先生的求助后,凤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民警很快确定,7万元现金被一名男性人力三轮车车主所拾。

可由于该三轮车没有号牌,一时间让调查陷入僵局。

“群众的事情无小事!这7万元对于失主非常重要,我们决定改变侦查方向。”据凤山派出所副所长陆升介绍,功夫不负有人心,在经过大量的数据研判后,民警于当天上午11点左右,成功锁定了该男子的居住地点。

“我们第一时间赶到该男子的出租房内,却发现对方并不在这里。”陆升告诉记者,通过多方辗转,最后成功找到了这名三轮车驾驶人。面对警察的询问,该男子承认自己捡到了遗失现金,并主动将7万元归全数还给。

陆升将7万元现金归还失主陈先生(左)

从接到求助到追回遗失现金,仅耗费了10个小时左右。当天下午2点,陈先生在凤山派出所内拿回了7万元钱。

“太谢谢了!不然我不知道如何是好!”面对失而复得的现金,陈先生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如捡到他人财物,请及时归还失主或与警方联系,绝不能占为己有!”民警提醒,夏季不少市民都会选择骑行共享单车,可在归还车辆前必须留个心眼,务必仔细确认随身物品,千万莫将贵重物品遗落在车上。

(记者 郁晶莹 通讯员 魏士丁 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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