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六旬大爷因心情不好泄私愤,划破11台车辆轮胎。2021年10月31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经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次日由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公安分局执行。
2022年8月19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案的起诉书。
据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某,1959年出生,无文化,无固定职业。
2021年10月27日18时许,张某某因心情不好为泄私愤,在佳木斯市郊区街道上随意寻找目标,用随身携带的一把银色刀具将停放在路边的11台车辆轮胎损毁。
经公安机关侦查核实到9名被害人,并对9台车辆损失进行价格鉴定。经鉴定,被损毁轮胎市场价格共计人民币5280元。
事发三日后,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院认为,张某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某某在侦查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孙越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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