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集中交易场所秩序,严厉打击经营非法产品等违法行为,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念好“快、深细、广”四字诀,推进化妆品集中交易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行动体现“快”。迅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结合辖区实际及时制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划分相关部门工作职能范围,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有效建立“责任清晰、人员明确、任务具体”的工作机制。同时联合区公安局、卫健委迅疾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对违法行为起到有力震慑作用。
(二)线索挖掘“深”。以“不放过一个线索、不遗漏一个案件”为原则,广泛收集违法线索,全面开展联合摸排,深挖辖区内违法宣称、违法标识、擅自配制等化妆品经营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妆安全。排查无证生产、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经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等违法行为并立案20余件,捣毁化妆品生产黑窝点2个。
(三)整治突出“细”。采取“排查+自查”的方式,紧盯化妆品批发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电商园区等重点场所和宣称美白功效、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对全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展开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走访排查辖区化妆品重点经营使用单位98家,督促930余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完成自查,下架违规化妆品66盒。
(四)宣传督促“广”。广泛利用工作群和朋友圈等向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贯,重申《重庆市化妆品经营“八应当”》《重庆市化妆品经营“八不准”》,推广使用《重庆市化妆品经营自查表》《重庆市化妆品经营进货查验台账》等,督促引导辖区1032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做好进货查验工作,并规范建立进销货台账,压实主体责任。
(本稿由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安念、吴林泽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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