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海提)为保障疫情防护物资质量安全和疫情期间的药品安全,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行动,对全县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疾控中心、疫情指挥部防护物资保障库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力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群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
此次专项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热人员处置流程掌握情况、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情况。督促落实零售药店进店扫“场所码”,同时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和“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做好销售“四类”药品凭身份证实名登记,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可追溯,发现体温异常或者健康码异常群众及时向指定的疫情防控部门上报,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对疾控中心重点检查疫情防控物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供货方资质及产品证明文件、随货同行单、发票等是否齐全,是否建立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检测购进验收记录,是否配备与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相适应的贮存设施设备,运输、储存温湿度是否达标、设备是否验证。对疫情指挥部防护物资保障库重点检查有关防护物资供应商资质、进货票据、制度建立情况、验收养护记录、防护物资离地离墙和温度调控设备安装等情况。
通过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相关产品渠道合法、储运合规、信息可溯、质量安全,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下一步,轮台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药械监管工作,对不按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曝光,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疫情防护物资及药械质量安全。
来源:轮台县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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