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宣威:法官当事人“群聊”解纷

“喂,你好,你是杨某吗?是这样子,蔡某起诉你离婚,你是什么意见呢?”宣威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法官朱浩通过电话询问被告关于离婚事项的意见。

杨某表示,夫妻双方确实已经分居七八年,他也同意离婚,但是不同意孩子给蔡某抚养,杨某认为孩子一直是自己带着,要求由自己来抚养孩子。


法官在了解被告的意见后,又电话联系蔡某,蔡某也执意表示要求由自己抚养孩子,基于本案事实简单、争议不大,法官欲尽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可双方都说自己人在外地,回来不方便且诉讼成本过高。法官综合考虑到双方的情况后,采取最便于原被告参与调解的方式——微信群,对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一开始,法官就请双方将身份证拍照发送到群里,严格核实双方身份信息。然后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对离婚争议不大,就是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法官从法律的规定和情理的角度给二人做工作,告知双方一般是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就由谁负责抚养,孩子确实一直是跟随父亲生活,轻易改变生活环境不一定对孩子成长有利。最终,双方终于达成调解意见一致后,法官将调解笔录发给二人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又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邮寄给原被告双方。


通过微信群这种双方最为熟悉的方式组织调解,即便于原被告参诉、也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让二人“远程”就享受到了司法服务。


结案后,朱法官对他的书记员小张说:“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办案要以法律为准绳,但是办案的方式要灵活,同样都是审结一起案件,既然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能为当事人提供方便,我们为什么不呢?老百姓打官司也不容易,能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情,群众才能真正满意,我也能从中收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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