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构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共筑生态屏障

 近日,漯河市林长办、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漯河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形成检察监督助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格局。

据了解,“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包括共享信息资源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调查协作和检测鉴定技术支持机制、联合专项整治机制、联合调研机制和公益执法林和公益诉讼监督员机制七项工作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占滥用林地和湿地、野外违规用火、假冒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工作机制建立后,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工作衔接,增强涉林行政执法的刚性,着力提高依法治林水平,全面提升森林资源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生态漯河、森林漯河、美丽漯河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通讯员 刘曌

编辑 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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