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
联合发布通知
选取部分高校会同仲裁委员会
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
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
武汉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两所高校入选
项目承担高校具备培养条件、有增加培养计划意愿的,可以适当增加培养人数。有关高校有新增招生计划需求的,教育部将予以统筹支持。
20家联合培养单位
推荐名单同时公布
武汉仲裁委员会是其中之一
项目承担高校可与推荐的联合培养单位自行对接,按照地区就近、资源共享等原则与联合培养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协议应包含联合培养单位参与培养方案制定、招生选拔、导师团队组建、课程设置与教学、学生专业实习、学位论文指导等内容。
来源:湖北发布、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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