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起平山县这15处电子监控设备将启用

为进一步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以安全、合规、合理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平山县新增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以上6处公路卡口设备、5处闯红灯设备、4处固定测速设备于2022年8月31日正式启用,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平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来源|无线石家庄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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