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佟某将一面写有“执法如山肩使命 匡扶正道解民忧”的锦旗送到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行政庭法官王天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公正司法的为民情怀表示感谢。
上诉人佟某及其子李某因与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该案由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天立法官承办,在分析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之后,承办法官认为上诉人诉求合理,一审认定事实有误,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虽然照章办事,但忽视了该案的关键事实部分,所以才形成诉讼。基于此,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执己见,情绪对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决定亲自去案件发生地,指出问题关键,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当面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让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认识到他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制作调解书。
据悉,被上诉人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法院的工作表示认可,并及时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小小的一面锦旗,承载的是百姓对法官的赞誉,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法官为民司法的期待。行政审判干警,在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保护百姓合法权益两个方面一直在践行着他们的承诺。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星植 通讯员 王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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