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黄凯一行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

8月23日,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黄凯一行先后赴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和集宁区检察院调研指导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深入市、区两级院了解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进展,并结合知识产权地区保护特点提出指导意见。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忠及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黄凯主任一行首先在市检察院参加工作座谈会,重点调研近年来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在会上,市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对2019年以来两级院案件办理、机构设置以及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介绍了我市办理过的相关刑事案件情况。与会人员就乌兰察布市的地理标志存续现状、综合保护,以及当前存在的侵权现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黄凯主任全面介绍了全国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检察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检察院的经验做法,并重点围绕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提出指导意见。他指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工作,需要系统性、创新性地推进和探索。乌兰察布应当积极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努力探索适合当地发展情况的工作路径。黄凯主任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探索成立专门办案组或者指定专人研究办理相关案件;二是要把握当地知识产权保护特点,重点以乌兰察布地区的地理标志保护为抓手打造工作亮点;三是要紧盯重点案件,跟踪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的落实情况,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四是要不断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五是要结合企业合规、恶意诉讼监督等专项工作,统筹谋划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刘忠副检察长表示,此次调研为我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深入推进明确了方向,进一步提升了检察人员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市检察院将认真学习上级院的相关文件精神,转变工作理念,聚焦本地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积极探索“能动履职”的切入点,为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下午,黄凯主任一行又深入集宁区检察院重点调研试点基层院工作推进情况,听取了集宁区检察院关于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以来相关人员配置、法治宣传、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工作汇报,重点了解了机构人员职责分工及民事监督案件的办理情况。黄凯主任明确指出,推动试点工作切实有效开展需要拓宽工作思路,要注重检察职能的综合履行,尤其要在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上发力,同时强调试点院要利用好试点地区的优势加快工作进度,市院也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综合保障。

调研座谈会后,黄凯主任一行还实地参观了集宁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和院史陈列馆。

【文字】市院第二检察部 白晨杨、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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