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启动2022年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工作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印发《关于持续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党建引领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西宁市社区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

据了解,此次事业岗位管理工作范围为西宁市各县区和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社区现任党组织书记(含城镇社区),按照“事业岗位、专编专用、择优选聘、动态管理”的工作思路,规范和完善岗位设置、专项招聘、教育管理、考核使用等各环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一定数量和规定程序择优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同时,西宁市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确定了核定专项编制数量、开展专项公开招聘、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日常管理4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专项招聘2022年至2024年每年开展一次,招聘对象需符合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任职满两届(届期以完整的换届任期为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等相关条件。今年,聘用数量按照考核聘用6名左右确定,专项事业编制每年动态调整一次。

西宁市加强社区阵地建设为居民议事提供平台。

在考核管理方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海省村(社区)“两委”成员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进行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晋升、调整岗位、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表现优秀的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采取竞聘的方式晋升岗位等级。社区党组织书记聘用后,需在社区岗位工作5年以上,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或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同时,建立退出机制,聘用的党组织书记出现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等7种情形的,将依法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退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不再享受事业岗位待遇。

据悉,西宁市2022年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工作将于10月中旬全部完成。


稿件素材由西宁市委组织部提供

■记者:郭文治 李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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