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入职四天因工受伤,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日期: 来源:青海普法收集编辑:青海普法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那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的长短,是否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呢?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0日,杨某至平邑县某木制品厂从事生产线维修工作,入职第四天,就在工作中受伤未再复工。该木制品厂与杨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杨某因无法申报工伤,于2022年7月26日向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以杨某举证不足为由未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杨某不服该仲裁裁决,起诉至平邑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诉讼过程中,该木制品厂主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通过公户向杨某发放过工资,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根据杨某在诉讼中提交的工资流水、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多名同事的证言以及与该木制品厂负责人的通话记录等证据,可以认定杨某在该木制品厂工作,该木制品厂为其投保了人身意外责任保险,并通过会计个人账户向杨某支付工资报酬的事实。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合意,由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给付报酬所形成的具有经济、人身从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具体到本案中,虽然杨某与平邑县某木制品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仅工作了四天,但是只要双方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工作时间的长短,均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本案中杨某与该木制品厂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杨某提供的劳动系该木制品厂的业务组成部分,并接受该木制品厂的劳动和制度管理,双方之间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在特征,足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后语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入职工作单位时,应当要求与用人单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由此产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流水、考勤打卡记录、工作时的视听资料以及同事的证言来证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只要双方之间的关系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人身、组织和经济上的从属性,就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长短,并不影响双方形成劳动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第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来源:平邑法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青海普法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相关阅读

  • 致敬最美劳动者|李庄镇“五一”开展慰问活动

  • 惠民融媒讯:近日,李庄镇、大通惠民绳网产业园管委会共同开展了致敬最美劳动者—五一国际劳动节慰问活动。李庄镇党委书记田永建,党委副书记、镇长田颖超,大通惠民绳网产业园董事
  • 致敬劳动者|浙大宁理最可爱的人

  • 5.1 五一劳动节 | 致敬每位劳动者朝朝暮暮似乎轻易勤勤恳恳始终如一在校园的每个角落每一天都有他们忙碌的身影今天是劳动节向每一个 热爱生活的浙大宁理劳动者致敬!匠心无
  • 市总工会开展“五一”劳动奖送奖到家活动

  •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全市广大劳动者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持续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5月4日,市总工会主席严谨带领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开展“五
  • 劳动最光荣,致敬劳动者

  • 劳动最光荣,致敬劳动者——十年如一日,全心全意为“泉城血脉”保驾护航!劳动最光荣致敬劳动者“五一国际劳动节”是全世界劳动人民的节日,当然,在这个节日里,还是有些人依然要在各
  • 致敬每一位闪闪发光的南医劳动者

  • 星光不问赶路人每个忙碌的身影都值得铭记每滴汗水的流淌都值得尊重每份辛勤的耕耘都值得坚守值此五一劳动节到来之际致敬每一位闪闪发光的南医劳动者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摄影
  • 2022年度山西省“新时代最美劳动者”发布

  • 20位不同行业劳动者光荣入选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婷)5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经过层层选拔,忽东风、吉克达富、聂利生、屈旭琪等20位来自全省煤炭、电力、工程建筑

热门文章

  • 甘肃漳县:干部情撒麦田 助力夏粮归仓

  • 炎炎夏日,农事繁忙;麦穗飘香,颗粒归仓。近日,漳县马泉乡工会组织开展“干部情撒麦田,助力夏粮归仓”志愿服务行动,切实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细

最新文章

  • 张全林:以劳动精神育人,培育有劳动精神的人

  • “不惰者,众善之师也。”“五一”劳动节前夕,汉江师范学院学生来到十堰市茅箭区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学习和体验犁地、蒙地膜、种辣椒苗。这堂劳动教育课,学院已经坚持27年。“
  • 济宁市“五一”假期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 济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高攀登)“五一”节假日期间,济宁市公安机关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针对曲阜尼山圣境、“三孔”、“两孟”、汶上宝相寺、微山湖等20处重点景区,强
  • 图集|如霜似雪山楂花开

  • 五一前后是山楂花盛开的季节,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里峪村漫山遍野的山楂花如往年一样浓情绽放,翠绿的叶和雪白的花与山、水、村融为一体,勾勒出一幅美轮美奂的乡村美景,给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