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召开

以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

《娄底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召开 戴德清出席

△8月24日,《娄底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召开。

娄底新闻网讯(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涛 通讯员 吴天弘)8月24日,《娄底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德清出席。他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以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孝贵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洪主持,副市长伍鹄作表态发言,相关部门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作汇报。

戴德清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做好乡村规划编制、农村宅基地管理、风貌管控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聚焦重点内容,围绕法规规定的政府部门职责是否严格履行到位、法规的制度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到位、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到位三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戴德清指出,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法规政策水平,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的放矢。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法条规定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全面梳理分析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要创新工作方法,灵活运用调查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将执法检查与《条例》宣传普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立法效果评估结合起来,切实提升执法检查整体实效,推动《条例》发挥更大效力。

此次执法检查由戴德清任组长,罗孝贵、李文洪任副组长,分2个小组赴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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