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
酒精的麻醉之下
容易做出令人后悔的冲动之举
但夜晚的街道也不是法外之地
酒后开车,“成本”真的很大
这不,佛山交警在最近的百日行动执法期间
就逮到了这么几个“醉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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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狂飙超越警车 一查竟是醉驾
近日晚上,南海公安交警在路上巡逻期间,当行驶至官和路时,发现后面一辆小轿车快速驶近,该车路过路口时丝毫没有减速,甚至无视警车极速狂飙。
察觉异常的民警随即驾驶警车尾随该车进行观察,并通知前方正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的民警对该车展开截查。
经检验,该车驾驶员熊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48.2mg/100ml,属于醉驾。
据熊某供述,当晚因和女友吵架,心情不好喝了2瓶啤酒,而后驾车回家,酒意上头同时心中有气,途中不知不觉就提速了。
目前,熊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ART
02
乐极生悲 男子喜提新车却因醉驾被查
8月14日晚,戴某驾驶其心仪已久刚刚到手不到一周的新车,约上三五知己聚会庆祝。酒过三巡后回家路上,行驶至里水大道时,遇到警车的戴某停下车并犹豫不前。
戴某这可疑的举动引起了现场民警的怀疑,迅速上前将车辆截停进行检查。
检查期间,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355mg/100ml,远超醉酒标准的4倍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戴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ART
03
齐喝酒齐醉驾 “难兄难弟”一起被查
8月8日晚上,南海辖区的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驶近执勤点前突然改变方向拐向路边,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注意,随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在民警截查李某的时候,紧随李某车后的一辆粤Y号牌小轿车见势头不对欲半路掉头,但是被另一组警力成功拦截,经对驾驶人梁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梁某的数值为135mg/100ml,同样涉嫌醉酒驾驶。
据李某和梁某供述,两人实为好友,当晚聚会期间两人喝了一些酒,聚会后两人留在饭店继续聊天喝茶醒酒,数小时后两人都觉得没什么酒气,以为酒已醒了不会是酒驾了,于是各自驾车回家。
在此再次重申
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广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驾车不是儿戏
人生须谨慎,行车莫贪杯
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切勿以身试法
部分素材来源:佛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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