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成昱勋
通讯员 谭宏宇
8月18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咸宁市林业局荣登“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榜单。通城县兴林林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齐江被评为“全国绿化劳动模范”。
8月18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据了解,全国绿化先进评选每五年一次,此次共表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298个,“全国绿化劳动模范”147名,“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146名。
位于咸宁崇阳县境内的湖北省桂花林场,创建于1965年,曾经是全国三大示范林场之一(夏正锋摄)
近年来,咸宁把生态作为最大财富、最大品牌、最大优势,以建设生态来保护生态,加快推进美丽咸宁建设,为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生态底色。据了解,今年2月,由咸宁市林业局牵头申报的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查和专家竞争性评审,被确定为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的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财政2亿元的资金支持,目前该项目正加快推进中。
目前,咸宁市森林总面积746.82万亩,林地面积877.42万亩,森林蓄积量204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1.05%,位居武汉城市圈第1位,先后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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