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国以民为本。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检察机关通过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履行职权,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022年2月以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中分别发现:武鸣区城厢镇某处耕地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被某个体户修建钢棚以及平整硬化地面用于经营修车厂;武鸣区府城镇某养猪场在修建该场时将建筑推填土堆积占用了养猪场附近的农用地,上述两起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对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造成了破坏。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武鸣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接到线索后经过实地走访、现场勘验、调取相关材料等方式调查核实,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有相关职能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恢复被违法占用的耕地。
上述部门收到本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依法采取措施:责令修车厂负责人立即拆除擅自修建钢棚、恢复被平整硬化耕地;责令该养猪场限期将推填土移走并恢复耕地原貌。
经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回访察看,修车厂已拆除钢棚,硬化的地面也恢复原有用途;养猪场堆积在耕地上的推填土已经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牢牢守住十八亿耕地红线贡献检察力量。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吴卓中、黄敏供稿 622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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