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清廉故事|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之“奉公爱民 廉洁正直”

 引言

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人的意识、行为起着引领、规范的重要作用,受到了中国共产党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倡导与推崇。《古今清廉故事精选》选取了从古至今有代表性的清廉文化故事,重点选编了当代领导干部、共产党人清廉从政、执政为民的典型事例,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古为今用的政治智慧和清廉养分。

本期为大家讲述的故事是《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之“奉公爱民 廉洁正直”。

奉公爱民 廉洁正直

宣德初年,于谦任监察御史。当时顾佐任都御史,对下属很严厉,唯独对于谦客气,认为他的才能胜过自己。后来汉王朱高煦反叛朝廷,宣宗御驾亲征,于谦护从。兵临乐安,朱高煦出降。宣宗让于谦口头数说他的罪行。于谦义正词严,声色俱厉。朱高煦伏在地上心惊胆战,自称罪该万死。班师回京以后,宣宗以于谦护驾讨逆有功,给他的赏赐和各大臣一样,以示恩宠。

巡按江西时,于谦办事不徇私情,廉明公正,昭雪冤狱,为数百蒙冤入狱的人平反,被百姓视为神明。当时,宁王府的属官一贯飞扬跋扈,横行不法,常常借买东西的机会敲诈甚至掠夺商人货物。于谦不畏权势,秉公执法,打击了那些权贵豪强的气焰,因此受到了江西百姓的敬重和爱戴。

当时正要增设各部右侍郎为直接派驻省的巡抚,宣宗知道于谦可以担当重任,就亲手写下于谦的名字交给吏部。于谦被越级提升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于谦到任后,轻装骑马走遍了所管辖的地区,遍访父老,考察当时各项应该兴办或者革新的事情,并立即上奏朝廷。那时当地水旱灾害频繁。灾害一发生,于谦就马上上报,并针对灾情,采取有力措施赈济灾民,于谦下令加厚防护堤,计里数设置亭,亭有亭长,负责督促修缮堤岸。又下令种树凿井,于是榆柳夹道,路上没有干渴的行人。他还把镇守将领私自开垦的田全部收为官屯,用以资助边防经费。很快,于谦威名远扬,连在太行山的盗贼都逃跑或藏匿了起来。在于谦的治理下,河南、山西出现了百年难遇的好年景。在职九年,因政绩卓著,后升任左侍郎,领二品官的奉禄。

正统年间,太监王振专权。英宗对他言听计从,尊称他为“王先生”,一些王公贵戚为讨好王振,尊呼他为“翁父”。地方官吏进京办事,都要贿赂王振。于谦为官清廉,厌恶那些贿赂求进的做法。每次入京奏事,他从不带任何礼物。好心的朋友劝他说:“你即使不去送金银珠宝,也总该带些地方土特产,比如线香、蘑菇、手帕什么的,做做人情也好呀。”于谦听了,举起两只袖子,笑道:“我只带了这两袖清风。”当即赋《入京》诗一首,以明其志:“手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秧。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闯阎话短长!”两袖清风,不正是于谦清廉品格的真实写照吗?

由于于谦刚正不阿,得罪了王振,王振就指使同党诬告于谦。于谦被判处死刑,关在狱中3个月。河南、山西的官吏和百姓联名上书英宗,请求释放于谦,周王、晋王等藩王也进言讲情。王振一伙见众怒难犯,又抓不到于谦什么把柄,只好把于谦放出来,降职为大理寺少卿,仍任河南、山西巡抚。

于谦在巡抚任上前后共19年,他父母去世时,皇帝都让他回去办理丧事,不久便又起用原职。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主人公简介

于谦(1398年-1457年),字廷益,号节庵,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明朝著名的军事家和民族英雄。为官清廉,关心人民,不畏强暴,不喜奉迎。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宣德初年授御史,曾随宣宗镇压汉王朱高煦之叛。出按江西,昭雪冤狱,颂声满道。宣德五年(1430年),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体恤百姓,威名远扬。著有《于忠肃集》。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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