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说不!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

教育培训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

提醒消费者防范以下这些“霸王”条款

有消费者购买录播课后,实际没有一次性全部交付,但合同约定视为全部交付,售出后不退不换。

中消协提示,课件的交付应当是整体交付,而非分节交付,只有经营者完成全部课件录制并全部传输给消费者时,方能视为经营者完成了交付义务。

有消费者在申请更换班型时,发现合同限制只能申请一次,同时要自愿放弃申请退费的权利。

中消协提示,经营者以更换班型为条件进而排除消费者解约退款的权利,明显构成对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限制。

对于超期不允许退费的情况,中消协提示,经营者对于消费者退费可以主张相关违约责任,但并不能因此排除消费者退费的权利。

有些课程退费不按照优惠后的实际价格计算,而是按照课程原价计算。

中消协提示,优惠价格属于事实上的成交价格,退费应当按照实际成交的价格进行。按原价退费与“概不退费”条款的性质一样不公平、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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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发布、新华视点

编辑:郭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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