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10天!长沙一男子“带电瓶回家”引发火灾,楼上楼下也遭殃!

8月25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向违法行为人黄某刚

送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今年6月,湖南长沙的黄某刚

为图一时方便

将违规改装的电动车锂电池

带入开福区益安公寓自家住房内

用充电器为其充电

没想到带回家的还有火灾隐患

当他还在睡梦中时,锂电池充电发生故障着火,并引燃周边家具等一系列可燃物引发火灾。火灾扑救过程中,电池还多次发生了闪爆。

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

火灾事故调查组

通过走访周围群众、调取监控视频

进行实地勘验等方式认定

起火原因为电池充电故障引发火灾

消防监督员介绍:

“此次火灾除了造成黄某刚自家住房整体被烧毁外,楼上楼下住户家中均有不同程度受损。所幸,黄某刚本人仅受轻伤。”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息

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接报

电动自行车火灾8370起

同比增加31.3%

2021年8月1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

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违者最高可处罚10000元

违反《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月15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庆宝失火一案

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庆宝

有期徒刑六年

通州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庆宝自2021年7月开始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多次在室内直接或以“飞线”的方式给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同年9月20日0时30分许,被告人张庆宝在屋内南侧阳台再次给蓄电池充电,3时许,蓄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使居住在张庆宝楼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烧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楼道、外墙和室内安装装饰火灾损失人民币98174元。

轻便快捷的电动车

早就是不少市民的代步首选

但充电不规范等问题

造成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

如何安全、合规地为电瓶车充电

是每个人需要重视的问题

电动车充电记住四个“不要”:

01

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充电器,应选择正规厂家的电动车和充电器;

02

不要擅自改装电池、改动电气线路;

03

不要在楼梯间、过道或房间内充电;

04

不要长时间给电动车充电,电池老化要及时更换。

来源:湖南消防 综合长沙消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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