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在“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机制推动下,各旗县区公安(分)局积极发挥合成作战优势,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打开思路、打防并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巡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自公安部6月25日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认真谋划、多措并举,针对夏季社会治安特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查行动,主动进攻、立体防控,挤压各类违法犯罪空间,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让社会更安宁、群众更安心。
成品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在没有任何安全设备或措施的条件下生产、买卖、加工、运输成品油,不仅扰乱正常的成品油市场秩序,还极易因处理不当引发燃烧、爆炸等后果,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从而引发公共安全事故,警方对此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合成作战专班经过连续作战,历时7个月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查扣中型油罐车2辆,加装油罐的小型车3辆,油管、计量器、油桶、油枪等作案工具若干,涉案金额达1400余万元,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2021年12月,玉泉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某小区附近停放着一辆无牌洒水车,不时有人员带着油桶或开着带有改装油囊的车辆购买汽油,现场弥漫着刺鼻的气味,此处距离小区不足30米,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和摸排走访,民警逐步获取了嫌疑人贾某某行动轨迹和违法犯罪脉络,于2021年12月27日将其抓捕归案。经侦查,犯罪嫌疑人贾某某从2021年7月份开始,通过中间人从外省某炼化公司和某石化公司购入汽油,并以每吨190元的价格雇佣大型油罐车运输至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汽油运输至指定地点后,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将汽油分装至改装的洒水车和两辆中型油罐车内,最终通过分级销售的模式非法获利,贾某某等人先后从外省购入成品油71车,总计金额达1400万元。近日,玉泉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贾某某、张某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从2021年7月至2021年底,贾某某等人通过此类购销模式,分别将汽油销售给秦某、郭某等人进行流动售卖。秦某、郭某为了牟利私自贩卖汽油,不仅法律意识淡薄,而且还忽视了最基本的安全观念,这种所谓的“流动加油站”对周边的居民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同时,违法销售汽油,还会为不法分子利用汽油实施犯罪留下隐患。近日,玉泉警方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将秦某、郭某等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请广大车主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油,不要贪图一时便宜,助长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隐患。如发现涉成品油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讯员 邢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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