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出台!最高奖励300万元!

为进一步促进覃塘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一批具有引领性、

带动性的好项目、大项目落地,

覃塘区印发了

《覃塘区委托招商奖励办法(试行)》

(简称《办法》),

最高奖励可达300万元!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奖励办法有哪些亮点?

如何奖励?怎么申请?

已经划好重点,赶快√get起来

01

奖励对象包含哪些?

与覃塘区已建立委托招商关系

且有丰富招商经验的机构、单位或个人   

《办法》规定,奖励对象系把广西壮族自治区外符合覃塘区产业规划和政策的非财政性直接投资的项目引入到覃塘区的招商引资机构、单位或个人(统称为招商代理),包括(但不限于)财经媒体、国际金融平台/经贸机构、商会、行业协会/联盟、专业服务机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然人等。

02

项目有什么要求?

《办法》规定,委托招商类项目须符合覃塘区产业发展方向。

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括: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绿色家居、绿色建材、现代农业、大健康和文旅、科技服务业,以及符合覃塘功能定位的重大产业项目,不包括房地产或变相房地产项目。

项目引进资金系引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外的非财政性直接投资资金。

项目(或企业)须依法在覃塘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

03

奖励标准是什么?

同一委托招商项目的

最高奖励可达300万元

(一) 涉及用地项目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需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对象的奖励标准如下:

1.项目取得用地(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为准),一次性奖励5万元;

2.项目投产(或投入运营)且正常纳税,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项目投产(或投入运营)后实现投资协议所约定的年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和税收贡献的,按照项目首次达标年对覃塘区地方财力贡献的20%一次性予以奖励。

(二) 涉及用地项目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需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对象的奖励标准如下:

1.项目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且年度对覃塘区地方财力贡献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项目实现合作协议所约定的年度营业收入和年度经济贡献,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年度对覃塘区地方财力贡献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首次达标年对覃塘区地方财力贡献的20%一次性予以奖励。

(三) 外资项目

招商引资项目按实际到位外资达到500万美元或其他等额外资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象到位资金1‰的奖励。

(四) 引进重点企业

引进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以及符合覃塘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国内排名前50强企业、管理结算型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地方财力贡献特别大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

同一招商项目只能享受一项奖励,按照“取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即以上(一)、(二)、(三)、(四)项奖励不重复享受。同一招商项目对应的招商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04

如何兑付奖励?

每年1月、7月各申报一次

 兑付程序 

招商代理提交申请材料→覃塘区招商促进局受理并出具初审意见→区领导小组出具审定意见→公示→拨付奖励资金

 申报时间 

委托招商奖励金每年1月、7月各申报一次。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主办  中共贵港市委网信办指导  

贵港日报/贵港新闻网出品  

内容来源 ▍覃塘区政府办   覃塘发布

值班编辑 ▍樊超龙

值班主任 ▍谢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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