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发布全省首个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地方标准

浙江新闻客户端共享联盟海盐站 王海滨 通讯员 蔡忻

近日,海盐县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淘汰与置换工作规范》(DJG330424/T65—2022),该标准是全省首个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领域的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我省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标准的空白。

据了解,该地方标准的制定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淘汰与置换服务的基本原则、机制建设、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等,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回收、注销、注册各流程的具体操作。其中,从流程标准化方面,首次通过标准的形式构建了从淘汰到置换的全链路,实现了淘汰回收闭环管理,淘汰登记就近办理。从管理规范化方面,对车辆回收、拆解、注销及新车登记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压实了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回收企业主体职责,同时也实现了闭环管理,各个环节一旦发现问题可有效追溯。

除此之外,该标准首次将“浙江e行在线”“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应用引入流程,通过数字化手段及渠道简化操作流程,增强数据交互,为群众打造了一条“一次办理”“简便办理”的高效渠道。

目前,海盐根据该标准,已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52872辆,置换新国标电动自行车4655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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