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市民朋友,如果您2022年8月27日11:00—18:30到过蒲江大怡和酒楼参加陈某某举办的婚宴,或者8月28日11:30—12:40到过鹤鸣山庄农家乐参加罗某举办的百日宴,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入住酒店、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外出等活动,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在此轮疫情中,有确诊病例返蒲后前往大怡和酒楼、鹤鸣山庄参加聚会、聚餐,存在较大疫情传播风险隐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刑法》第330条规定:疫情期间如果不如实申报,因此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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