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检察院,我的灯饰城有救了!”近日,在检察官的协调下,莆田秀屿区社区矫正对象小曾得到批准前往广东某地,签订了一单货值30万元的供销合同。如果不是这笔订单,她经营的灯饰城马上就要面临缺货的困境。
2018年,小曾在秀屿区开设了一家灯饰城,经营灯具、家具、家用电器等批发、零售及安装服务,由于业务需要经常外出。前两年,她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被法院判处缓刑,后接受社区矫正。
根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这给小曾的灯饰城生意带来不小影响,加之受疫情冲击,企业举步维艰。如何保证社区矫正有效果,又不影响矫正对象“乐业”,是摆在社区矫正机构面前的一道难题。
秀屿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吴凤龙介绍,为了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六稳”“六保”,秀屿区检察院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多次召开会商、座谈等商讨对策。同时,该院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申请、审批流程、监管教育、返回报告、检察监督等工作达成共识,按照管理等级确定审批尺度,符合条件的可简化审批程序。
小曾根据简易程序,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秀屿区司法局经审查认为,小曾申请外出确有必要,且符合规定,审批同意。得益于这一政策,小曾放下包袱走出去,与广东一家电器公司顺利签订了第一批货值30万元的供销合同协议,解了灯饰城缺货的燃眉之急。
更喜人的是,小曾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目前已解除社区矫正,恢复一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小曾说,是检察官帮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自己对未来的路充满信心。
这是秀屿区检察院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针对社区矫正实践中存在争议、经营需要、监管困难等情形,该院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会商,充分听取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公众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检察监督,多次送上政策“及时雨”,将社区矫正过程中机械性管理与全方位教育、多角度矫正相结合,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实现社区矫正和安居乐业“两不误”。
据悉,今年以来,秀屿区检察院已多次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量身定制”式监督,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在该院协调下,当地还成立帮扶莆籍民营医院渡过难关律师顾问团队,针对6名涉医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专项帮扶,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
(来源:福建日报客户端 记者:陈盛钟 通讯员:杨美琼 编辑: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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