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的电子烟,是毒品不是潮流!

所谓的“上头电子烟”就是新型毒品——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贩卖“上头电子烟”的贩卖毒品案,将上下线一并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齐某、杨某、廖某明知是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而予以售卖,其中,齐某贩卖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四次,杨某贩卖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三次,廖某贩卖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一次,三人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