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泉’计划,我们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轨迹发生了重大改变,今后的我也会将这份爱心传递下去,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学生代表张同学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十年前,一场因爱而生的行动在房山法院埋下了种子;十年中,它始终润物无声,也迎来了华彩绽放。
座谈会由房山法院民三庭(少年家事庭)负责人刘宁主持
8月29日下午,房山法院召开“感谢有你 ·‘未’爱前行”——“泉”计划十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厉莉、秦飞,房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书国、团区委书记李楠等领导,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波,“泉”计划发起人马绍辉,社会爱心人士,受助学生、家长代表相聚在一起,共同“未”爱发声。
据了解,2012年8月,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与社会爱心组织联合设立“泉”计划,对该院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儿童提供助学帮扶。取名“泉”字,寓意“将爱心汇成潺潺泉水,为寒门学子送去希望”,泉水涓涓而出永不干涸,也代表着泉计划的持续性与长期性。
2013年,“泉”计划在常规的助学帮扶金外创设“优秀学子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受助学生在学习成绩、竞赛比赛等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实践活动中取得荣誉或进步的行为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奉献社会的行为。
十年来,“泉”计划设立的助学帮扶金及“优秀学子奖励金”共帮扶优秀学生14名,发放助学金10次,奖学金8次。每年春节房山法院工作人员及社会爱心人士都会进行家访并发放物资和慰问金。十年来,14名学生中有10名考入大学(4名学生已毕业工作,1名学生攻读硕士学位);另有2名学生考入市、区重点高中,2名学生分别在初中、小学就读。
忆·初心
泉眼无声惜细流
“十年来,‘泉’计划如一汪清泉,脉脉浸润每一名孩子,见证了孩子们从含苞吐萼到华彩绽放,也展现了房山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工作的创新。”座谈会上,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波回顾总结少年家事庭“泉”计划工作的十年历程、取得成就,并对未成年人审判及延伸审判职能的帮扶工作提出期望。
作为发起人之一,谈及发起“泉”计划的初衷和感受,房山法院马绍辉庭长提到:“法院延伸少年审判职能,开展‘泉’计划,将法庭升华为人生课堂,将爱心汇成潺潺泉水,为寒门学子送去希望。‘泉’计划的十年,是见证爱心传递的十年,是彰显爱的力量的十年,也是见证对爱坚守的十年。很欣喜,受‘泉’计划的影响,现在有更多的人参与到了这项爱心帮扶活动中来。”
“‘泉’计划不仅是简单的爱心资助,更是爱的双向奔赴,因为这份爱心中始终贯穿着平等和尊重,使‘泉’计划的捐助者和受助者共同成长,真正实现了‘潺潺泉水润物无声,涓涓而出永不干涸’的初心理念。”社会爱心人士、发起人秦庆芳说。
畅·未来
涓涓而出不干涸
与会人大代表及领导充分肯定了“泉”计划活动在延伸少年法庭司法审判职能、发挥资源连接优势、帮扶支持困境未成年人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厉莉表示,“泉”计划活动为困境儿童传递了法治温暖和人文关怀,用爱传递爱,用爱呵护爱,体现了房山法院司法为民的担当和作为。
全国人大代表秦飞表示,参加此次活动,见证了审判之外房山法院的爱心与社会责任,“泉”计划展现出来的清澈干净与法官的公平公正很相衬。
房山区团委书记李楠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充分肯定了“泉”计划活动在物资帮扶外,给孩子们带来了开拓视野、增长见识的精神助力,成为了照亮孩子们心灵和未来的一束光。
房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书国对“泉”计划活动为困境儿童给予持续的帮扶和关爱进行了高度评价,希望“泉”计划活动可以延续下去,帮助房山区更多有志青年实现梦想,建功新时代。
积小善成大爱。活动现场,社会爱心人士向受资助的孩子当场发放了第11期“泉”计划助学帮扶金及第9期“优秀学子奖学金”,同时为已毕业退出“泉”计划的学生献上祝福和鼓励。
今后,房山法院少年家事庭将坚持以“泉”计划活动为平台,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司法审判的职能延伸,进一步创新“泉”计划的形式内容,丰富“泉”计划的价值内涵,进一步树立法院公正爱民的形象,持续丰富拓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多元协同机制,更好地帮助更多困境未成年人成才成长,让爱心与良心相生相成,使公益与公正相得益彰。
供稿:房山法院
文字:徐梦雅 曾慧
摄影:曾慧
编辑:成梦琳 姚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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