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宁市居家办公延续期间
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扩散,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西宁市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居家办公延续期间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时间
2022年9月1日6时起至9月5日6时,每日全天候24小时限制车辆、行人通行。
二、限制车辆和行人全域内通行
以西宁市主城区外围道路和各行政区之间、行政区与辖县之间、辖县与辖县之间相互交汇的道路均作为主要范围,实行全域内限制车辆、行人通行,严格落实居家办公期间的各项防疫要求。
市区外围限制通行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杨沟湾、东新路、湟中路、凤凰山快速路、沈家寨、通海路互通口;G6京藏高速公路峡口、民和路、站东巷、站西巷、海湖大道、西钢、上巴浪、同仁路高架桥、柴达木路互通口;西塔高速奉青路互通口、西宁南收费站;凤凰山快速路通往西塔高速、同仁路高架桥的互通口;八一路峡口;省道S102线与沙塘川桥交叉口;省道S102线金圆水泥厂路口;国道G109线巴浪村村口;大李公路李家山镇拱门处;三李公路海子沟大桥;体育公园路;昆仑西路西延伸段与西城大街交叉口;国道G109线佐署桥;富兴路西宁市中医院门口;同仁路高架桥通往各方向的匝道;时代大道与徐湟公路交叉口;同安路与美玉大桥交叉口;徐上段与民湟公路交叉口;总丹公路3公里处;宁大路孙家寨村口;九家湾路汪家寨村口;金汇路上山道路;高新路上山道路;金开路上山道路;贵南路上山公路。
三、限制通行的车辆
限制通行的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所有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除限制通行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各自所在区域。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执行紧急任务时正常通行。
2、 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讯、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管养单位,具有明显标识的专项作业车在处置应急抢险时正常通行;垃圾清运、环卫清扫车辆在作业时正常通行。
3、 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医疗物资保障车、生活物资保障车以及新闻采访等车辆持核发的《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方可上路通行。
4、持核发《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物资保障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上路通行。
5、往返机场、火车站的机动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上路通行。
五、其他要求
1、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宁大高速公路、峡口路高架桥主线所有过境车辆正常通行,但禁止驶入西宁市主城区和各区、县。
2、西宁市全域内私家车、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旅游车、各类短中长途客运班等全部停运,不得上路行驶。
3、遇有急诊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等亟待驾车出行时,经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经公安110报警平台或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求助核实后通行。
4、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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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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