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成果纪实

2018年11月16日,温泉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左一)获颁全国首批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证”。

2021年3月,整建制农转非后农民喜提新户口本、社保卡和“退休金”。

2018年9月,西北旺镇全面启动撤村改革工作。

2022年,春季开园的京林蔬艺上庄园,拓展了当地集体经济的增收途径。

上庄镇罗家坟村试点开展准物业化管理

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

温泉镇中关村创客小镇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近年来,海淀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城市化加速推进,由此带来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村基层治理对象和主体历史性变化,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德治法治体系,确保农村城市化进程平稳有序。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组部、中宣部、民政部、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并确定海淀区等115个县(市、区)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承担试点任务,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试点时间截至2022年底。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区委区政府统筹领导,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整建制农转非、理顺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强化党对集体经济领导、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改革发展举措,推动现代城市治理模式向农村稳健延伸,构建适应城市化局面的基层体制机制,确保农村城市化有秩序、集体经济发展有后劲、农民致富增收有门路,为探索超大城市近郊区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有效路径做出尝试。目前,各项试点任务基本全面完成。在北京市组织的试点中期评估和农业农村部组织的试点中期评估复评中,海淀区相关工作获得充分肯定。

当前,海淀区原有84个村均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和农转非,31个村完成撤村建居,全区已基本没有户籍农民。7个镇有53个村委会、86个新型集体经济组织、73个居委会、24个规划保留村。9.5万成员股东在集体经济组织带领下,带着资产跟保障进城上楼,走向城市生活,迈向共同富裕。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放大试点示范效应

一是完善试点工作领导机制。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调度,审议并以区委农村工作小组名义正式印发海淀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方案。区委农办做好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检查落实,将试点开展情况纳入区对镇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二是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乡村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包括区委农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30余家单位,定期听取汇报、研究事项、调度进展。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列入区级重点工作任务。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和要求被纳入海淀区“十四五”时期规划纲要、“十四五”时期农村城市化规划、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等,并连续三年被列为海淀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

完成产权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生产关系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的重要性质,对保障农民权益、完善乡村治理具有重大意义。其实质是,通过改革,把和集体经济组织有关的人员、财产、股份及其匹配关系说清楚,实现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

农民变“股民”,资源变资本。今年50出头的钟二翠是东升镇前八家村的村民,2005年之前一直在锅炉厂工作。每月工资只有几百块,经济上很吃力。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钟二翠成为村里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和员工。除工资外,她每年可以拿到几万元分红。像钟二翠这样的农民变股民,年底拿分红的人,在全区约有3.5万人。

近年来,海淀区以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带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致富增收,形成了生动的改革实践,在全国树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海淀样本”。

一是收官产权制度改革。海淀区在2017-2018年顺利完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扎实推动西北旺镇、上庄镇、苏家坨镇完成镇级改革。2020年底,历时近20年的全区镇村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圆满收官。二是明确特别法人地位。在完成改革的基础上,海淀区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赋予其特别法人地位,使集体经济组织能顺利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集体经济创新发展增添新动能。三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不断完善配套措施。扎实推进落实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收益分配、股权管理、财务公开、审计监督、考核评价等方面工作,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体系,提升集体经济组织运转效能。

左手拿工资,右手领分红;“瓦片经济”成过去,高新产业筑未来。经过近20年脚踏实地的探索,海淀区走出了一条完整顺畅的改革之路,目前,全区共计成立86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9.5万农民“变身”成员股东,带着资产进城。

实现全区整建制农转非 农民带着保障进城

整建制农转非是以镇或村为单位,整建制实施将农民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农民转非后,享受城镇职工同等社保待遇,城乡社保二元差距基本消除。截至2019年,海淀区尚有2.8万农民未完成农转非。2019年—2021年,以试点为契机,全区各委办局共同发力,推动剩余农民一次性基本实现整建制农转非。具体做法上,一是高质量完成路径论证。深入各镇村调研,按照劳动力资金趸缴、超转资金分期缴纳的思路,论证形成加快整建制农转非工作报告,经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审议,确定实施路径。二是高标准完成制度设计。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全区整建制农转非实施方案,同步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构建政策体系,明确整建制农转非整套工作流程和区镇村职责任务。三是高效率完成手续办理。在依法依规履行决策动议、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后,方案获区政府、区委、区人大审议通过,并获市政府批复。通过构建区镇村三级专班联动机制,比预计提前四个月完成手续办理,资金规模压减39亿元。四是高水平开展后续工作。2021年和2022年,均顺利完成整建制农转非资金统筹计划任务,阶段性工作圆满收官,实现从手续办理向落实资金统筹计划平稳过渡。

全区此次整建制农转非政策覆盖率达到100%。转非后,全区基本没有身份上的农民,农民实现带着保障进城。目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将和退休的城镇职工一样,每月能领取到政府发放的“退休金”,他们的门诊、住院等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均大幅提高。

破解村居并行多头治理 城市化平稳有序推进

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和整建制农转非两件“大事”后,随着村庄腾退的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交叉并行、管理不顺等问题日益显现。为破解上述问题,海淀区一是推行撤村建居。在城市化程度较高、具备条件的地区,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依法稳妥推进撤村建居,理顺城乡结合部地区基层治理体制机制,降低“多头运行”成本。目前,全区原有84个行政村已撤销31个,占比37%。二是推进账务分离。在暂不撤村的地区,推行并深化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离。区财政每年投入资金保障村委会的基本运行,推动农村公共管理服务职能主要由村委会承担,减轻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三是前瞻顶层设计。海淀区在启动撤村前,就已前瞻性研究并出台了腾退回迁社区治理、集体农用地经营管理等配套文件,并持续深化落实,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城市化平稳有序。

未来随着城市化推进,此项工作在非保留村将持续稳步推进。在保留村,已基本形成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司其职的“一核两翼”格局。

强化党对集体经济领导 确保集体资产安全

随着撤村建居的持续推进,海淀区农村地区基层治理的主体,历史性逐步由村委会转变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集体资产是进城后的农民安身立命、安居乐业的保障。城市化以后,海淀区庞大的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管不管”“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问题。海淀区积极探索,在区、镇、村三级强化党对集体经济领导,构建完善党领导下的“三资”监管政策体系,确保集体资产安全有保障、农民共同富裕有门路。

区级层面,做好顶层设计。积极探索强化党对集体经济领导的有效举措。在2013年率先成立区、镇两级农资委的基础上,明确区农资委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管区委常委兼任区农资委主任。落实“村地区管”,建立区、镇两级涉地集体经济合同联审机制,出台区级联审办法。镇级层面,抓好政策落实。坚持由镇党委书记兼任镇农资委主任。镇级股份社董事长人选由镇党委建议、区委农工委提名。推行村级签订合同须经镇党委会或镇农资委会研究通过。推动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村党组织书记一次选举成功率100%,完成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目标。村级层面,理顺体制机制。坚持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由上级党组织提名。全面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两委”“一肩挑”、交叉任职、同步换届和候选人标准“一视同仁”等。注重发展具有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员入党,逐步提高股东代表中的党员比例。结合新一轮村“两委”换届和撤村建居,推动撤村单位完成股份社党组织换届,强化党组织建设。

通过强化党对集体经济领导,海淀区在撤村单位已基本实现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全覆盖。其中,山前地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中党员比例均在70%以上。2020年以来,党建引领下的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超过5亿元。

探索村庄“准物业化” 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随着区域快速发展,海淀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日益凸显,北部地区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农村地区治理水平提升面临诸多“堵点”。海淀区积极探索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路径。2019年3月,上庄镇罗家坟村成功实现物业“进村”。引入物业公司后,村里的水、暖气、电等,实现24小时(维修)随叫随到,环境卫生有专人负责,垃圾不落地、卫生无死角。村庄车辆也实现了统一管理、有序停放。另外,村里治安巡逻、交通秩序维护、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村民们说,物业进村以后,现在在村里这个环境当中住着舒适,觉得温暖、安全。

为破解民生难题,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海淀区创新工作机制,在北部地区上庄镇罗家坟村等6个村试点准物业化管理,将城市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的理念和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的成熟做法创造性引入农村,通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进,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一是标准化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提管理质量标准,指导镇村、物业公司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准物业化管理。制定工作方案,选聘专业物业公司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维护、村庄保洁、村庄绿化养护、治安控违四类实施准物业化管理。二是精细化考核。区、镇、村和物业管理公司多级联动。建立随机检查、自查自评、考核验收“三位一体”的检查考核机制,构建精细严格的评分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考核结果与区对镇拨付村庄准物业化管护资金比重相挂钩。三是多元化治理。强化村党组织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物业公司的主体作用。合理确定“四类12项”管理内容具体年度资金标准,建立区、镇、村共同承担管理资金机制。引导村民了解、支持和参与准物业化管理工作,树立爱护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让村民不仅是受益者,也是参与者。

经过几年不断探索和实践,试点村庄的人居环境和村庄治理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推广积分制、清单制 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试点启动以来,海淀区除立足实际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外,也积极落实中央、北京市要求,结合各项重点任务,因地制宜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乡村治理新模式,探索务实管用的方法,将相对模糊笼统的乡村治理概念和要求,转化为目标清晰明确、运行有章可循、监督评价科学合理的工作清单,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抓手。

西北旺镇针对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涌现出来的村居混合型社区治理难题,在友谊嘉园社区创新探索实施首席议事官机制,选派机关干部或本地区优秀党支部书记担任首席议事官,协调各方力量,引导各类治理主体协调参与地区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在首席议事官机制协调下,小区成功缓解了地区停车难等民生问题。

温泉镇白家疃村为解决基层组织负担重、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为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探索出“四为民”清单制管理机制,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制度为民”,依法依规编制清单。二是“监督为民”,推动清单规范运行。三是“治理为民”,引入准物业化管理。将社区物业管理经验“跨越式”引入农村,实现村庄精细化管理和村域全覆盖管控。四是“实惠为民”,开展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活动。

此外,各镇、村也都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涌现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大槐树”村民议事厅、垃圾分类积分制、引导大学生回乡工作的“雏鹰计划”等大批基层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为推进落实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疫情防控、基层减负等重要工作提供重要助力。

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科学把握超大城市治理规律,持续提升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下一步,海淀区将持续发扬创新精神,统筹提升城乡治理能力水平,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在各项涉农改革方面持续深化,加快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德治法治体系,力争率先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治理特点的区域治理新路子,为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海淀智慧和力量。(记者 吴艳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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