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晓霞)8月29日,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民警在海棠区一酒店隔离点开展巡查时,发现正在该酒店506房进行隔离的刘某私自离开房间外出,违反疫情隔离期间“足不出户”的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8月30日17时,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在榆亚路一酒店隔离点开展巡查时,发现正在该酒店进行隔离的于某私自离开隔离房间外出,违反疫情隔离期间“足不出户”的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8月30日18时,正在榆亚路一酒店进行隔离的周某,违反疫情隔离期间“足不出户”的相关规定,私自离开隔离房间,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女,29岁)、于某(女,59岁)、周某(男,21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海棠分局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吉阳分局依法对于某、周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因疫情原因暂缓执行。
【责任编辑:龙彦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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