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也是惠州市唯一一个获表彰单位。
据悉,今年是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大会表彰了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其中,广东共有16名公务员和8个集体获表彰,惠州市有1个集体获表彰。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中提到,这次受到表彰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他们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立足本职、真抓实干,扎实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书写了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希望受到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此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还先后获评“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执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惠州市首届“最美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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